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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問題發布時間:2019-03-26 來源: 瀏覽:1.天文臺申請學生宿舍流程是怎么樣的? (1)提出申請、登記:需要住宿人員應提出申請,該申請以到人教處(王慧或儲怡)填寫紙質申請登記為準(預定日期請具體到年月日),可由申請住宿者或委托他人代為登記。由于臺公寓、宿舍主要是為臺研究生、博士后及專家提供,人教處將按規定對住宿人員進行初步入住審核,審核通過者開具申請單。 (2)住宿安排 通過初步審核的,有關人員憑住宿申請單至13樓物業管理部門(1314室)聯系丁天老師,由臺物業管理部門根據房源、申請次序和需求情況等決定是否安排入住及具體住宿安排。 (3)入住 人員抵達后,憑上述住宿申請單于工作時間至13樓物業管理部門辦理入住手續。若在預訂的入住起始日期15天內未辦理入住手續且未及時說明情況者,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請作廢。 (4)延長住宿期限 住宿人員如確有需要,可以提前向人教處提出延長住宿申請,經人教處確認情況屬實且合理者,由13樓物業管理部門根據房源安排情況給予適當延長。 (5)退宿 請于工作時間至13樓物業管理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2.天文臺宿舍的住宿費是多少? (1)徐家匯園區住宿費(2018年7月將進行調價,目前還未提供價位)
徐家匯地區臺內住宿中,不收取用水費用;按實收取電費,研究生、博士后住宿人員每月需另行繳納公共洗衣電費、房內電費、公攤電費等;臺內專家住宿費用已含電費。臺外住宿中,住宿人員還須自行繳納水、電、煤等公用事業費。
(2)佘山地區住宿費 包含科技園區、25m園區,均為2人標準間。
考慮住宿條件,佘山科技園區宿舍1樓住宿租金定為150元/人/月。 佘山科技園區內,按實收取房內電費,不收取水費及其它公攤水電費;25m園區內因無法安裝電表,按40元/間/月收取電費,不收取水費及其它公攤水電費。 總公司根據人員住宿狀況,對房租費、電費、公用事業費等進行月度核算并收取。月度核算中,可按照實際住宿天數房租費、月度房租費狀況,就低核收房租費。佘山地區臨時住宿的,可由工作人員代為收取。
3.住宿費提供發票嗎? 沒有發票
4.住宿費可以由導師課題支付嗎? 不可以,由學生自行支付現金。臺學籍研究生和部分聯培生由每月發放的獎學金中直接扣除,不需要自行交現金。
5.宿舍提供被褥和洗漱用品嗎? 不提供被褥,不提供洗漱用品。
6.如果退宿時間提前可以嗎?費用如何結算? 可以提前離開,請到后勤基建處丁天老師處辦理退宿手續,費用按照實際住宿的時間結算(半月或者一個月為單位)。
7.宿舍房間是如何分配的 住宿人員范圍: 3、5、6樓:我臺研究生、聯合培養研究生、面試學生、實習生、新職工 4、7樓:博士后、百人、高級訪問學者。 根據房源情況一般學生、實習生和聯培生安排在3樓、5樓和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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