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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生提出更改導師申請
2. 填寫《更改導師申請表》(臺網頁-人才教育-研究生培養-表格下載-培養表格下載-《更改導師申請表》),由現任導師、原導師、室主任簽完字,提交至研究生部。
3. 研究生部交至分管領導審批。
4. 研究生部將審批結果告知學生
注:導師確因科研工作等原因,更改導師或者添加第二指導教師的,應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于入學后兩年內報培養單位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