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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文臺優秀學生評選操作流程發布時間:2018-08-07 來源: 瀏覽:1、評選辦法參照《中國科學院大學優秀學生評選條例》
2、研究生部接到國科大評選通知,根據當年各研究室在學生情況,分配各個研究室三好學生的名額,報分管領導同意。
3、研究生部將三好學生評選通知和名額數發到各研究室分管教育室主任,由各研究室組織學生申報、組織評選。
4、研究生部組織優秀畢業生和優秀干部的評選: 優秀畢業生由研究生自行向研究生部申請,最終由臺評審小組投票討論決定 優秀干部一般由學生會討論推選,最后上臺評審小組討論
5、由各研究室提出三好學生的候選人,研究室候選人名單不得超過正式人選的120%。在規定時間內研究室提交三好學生候選人名單和三好學生申請表。
6、臺評審小組推薦程序 (1)臺內成立由主管領導、教育管理部門負責人、指導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 (2)臺評審小組對研究室候選人進行投票評選評選出臺候選人名單。
7、對臺候選人名單進行公示。
8、公示后上報中國科學院大學學生處。
注:研究室內部推薦程序(僅供參考,具體操作流程由各研究室自行討論決定) (1)對于1年級的新生,根據學生的成績推薦,課程成績=(∑課程成績*課程學分)/(∑學分),研究生部提供學生的成績(所有成績都列入,中科大的學生按照中科大提供的紙質版成績為準) (2)對于1年級以上的學生,根據學生發表文章(正式發表,第1/2作者)的情況,擇優推薦,學生提供的信息,由學生確保信息的準確性,若是信息作假,則取消資格,今后也不能申請。 (3)征得優秀學生候選人本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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